江蘇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張新實(正廳級)涉嫌受賄、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,由江蘇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,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。日前,江蘇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、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張新實作出逮捕決定。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
江蘇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張新實決定逮捕
作者: 編輯:楊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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